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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进新农科、新医科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农医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湖北开放大学决定启动首届办学体系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征集活动,征集成果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农医类专业(限总部开设的农医类专业)2018 年(含)以来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习测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教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完成的教学改革成果。
二、评选程序
(一) 分部推荐。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推荐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将教学改革成果推荐信息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分部。
(二)总部评选。总部组织专家对分部推荐的教学改革成果进 行评选(评分标准参考附件1)。总部视情况择时组织优秀教学改革成果进行现场展示。
三、推荐要求
1.教学改革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要突出原创性和创新性,在理论和(或)实践方面有所突破,应为围绕制约农医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的研究和实践。
2.教学改革成果能够反映近年来农医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绩,为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能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3.教学改革成果应对提高农医类专业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显著效果,具有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请各市(州)将推荐参加总部评选的教学改革成果申报书 (模板见附件2,需盖章和签字,提供 word 版本和 PDF 版本)、成果展示 PPT(提供 PPT 版本和 PDF 版本)、配套支撑材料(模版见附件3 ,以 PDF 格式保存)及分部推荐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存储在文件夹,以“成果名称”命名,电子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发送到邮箱:hbkdgggl@126.com。
四、奖项设置
活动将由国开总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组织机构
总部成立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展示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 (以下简称“组委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组委会负责部署实施评 选活动,决定重要事项。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科专家、开放教育专家、教学管理专家等组成,负责成果的评审工作。
六、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市(州)按照要求向分部报送相关材料,分部遴选优秀作品报送国开。
2023 年 9 月—10 月,总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视情况择时开展优秀成果现场展示。
七、联系方式
湖北开放大学导学中心:肖畅 电话:(027)87526350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评分标准
2.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申报书
3.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4.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分部推荐信息汇总表
5.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首届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湖北开放大学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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